安徽出台55条措施,着力推动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到2020年培育认定20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0家集聚示范园区及50家左右省级特色商业街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服务业高端人才纳入省新兴产业“111”领军人才选拔范围。
国家“31条”出台后,安徽省台办、省发改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经多次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台商、台干、台青及各省直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审定通过。
《若干措施》共55条,从扩大皖台经济合作、支持台胞在皖实习就业创业、深化皖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皖学习居住和生活等4个部分,提出了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皖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安徽居民同等待遇。
日前,省政府出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围绕科技服务、现代金融、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文化创意、旅游、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重点领域,在推进集聚发展、加快主辅分离、壮大市场主体、实施重大项目、扩大全面开放、深化重点改革、创新投融资服务、强化人才支撑、提升配置效率和加强组织实施10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着力推动服务业专业化发展、集聚融合、开放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若干政策》提出,到2020年培育认定20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0家集聚示范园区及50家左右省级特色商业街区,集聚高端要素,强化辐射带动,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产业集群;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省内注册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首次晋升5A级的省内物流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推动旅游、养老、中医药、现代供应链、商务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服务业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中华老字号”、中国特色商业街等,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
《若干政策》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原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研发设计、创意文化、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业态。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企业退出后的工业用地转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制造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批准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人才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若干政策》提出,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将服务业高端人才纳入省新兴产业“111”领军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选拔范围。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采取同行推荐制,由2名同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人才联名推荐,即可直接进入评审。放宽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资历、年限、继续教育学时等资格限制。
据安徽省台办主任刘泉介绍,安徽此次出台的55条措施,既体现了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了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全面贯彻国家“31条”惠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若干措施》围绕安徽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提出32条支持政策。集合了安徽享有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政策,以及安徽省 “三重一创”“技工大省”“制造强省”等优惠措施,为台胞台企在安徽发展拥有与其他省市不同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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