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投资公租房约39万套 分配率超90%以上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了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主体是承担公租房运营管理职责的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规定了可以购买的各类公租房运营管理内容和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并提出要“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多地数据显示,公租房在2018年迎来建成和交付使用的高峰。日前,湖北省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布置会在武汉召开。据介绍,截至2018年9月底,该省有约51万套公租房,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约39万套,90%以上都已分配。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4.03万套,分配率达到88.15%,较去年年底提升5.4个百分点。同期北京市则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半年就完成了全年任务的84%。
公租房“三分建、七分管”,管好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利益,使他们实实在在有获得感的重要方面。
然而,各地公租房的管理工作,大多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承担,随着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群众需要。如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仅有10名工作人员,却要面对13个公租房小区,6千多套公租房,保障对象1.4万余人,不仅实施管理力不从心,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也很难及时发现、查处。此外,公租房后续管理中,需要及时清退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还要按时收缴租金,但住户以各种理由拒不腾退或拒不支付租金的现象普遍存在,管理部门往往要付出大量人力和时间来处理,对公租房正常运转造成了阻碍。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吸引专业企业和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住建部、财政部要求,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包括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我省初步确定以武汉、宜昌、襄阳并选取1到2个县(市)作为试点城市,按大、中、小三个层级城市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全国试点。每个市州要确定一个县(市)(或市本级)作为省级试点,各试点城市要制定配套措施。同时,我省将通过采取公租房小区考核和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估,以及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式,倒逼试点城市快速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随着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公租房运营管理中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此,《方案》提出,要通过试点,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
具体来看,《方案》提出了四类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公租房运营管理内容:组织选房、合同签订、住户信息采集、建立住户档案等在内的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代收代缴、催缴,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等在内的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等在内的维修养护事项;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等在内的综合管理事项。
“《方案》对于发展租赁市场是一个较好的补充。”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当前既有的公租房项目较多,其日常运营中,需要外部新的管理力量介入。而此次方案聚焦相关服务购买,对于政府采购等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公租房方面新的运营力量的加入,对于一些试图做大租赁业务的企业来说,可以积极参与此类政府采购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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