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就业7.76亿 就业渠道变得越来越宽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就业任务十分艰巨。经过长期努力,中国基本实现了相对充分的就业。自2003年建立统计制度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每年达到1178万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在5年内保持了1300多万年。特别是重点高校毕业生,虽然每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750万,但年底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到2017年底,全国就业人数达到7.76亿人,比1978年增加3.75亿人。这不仅是一种量变,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就业结构的逐步完善,就业渠道也变得越来越宽。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就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从1978年的0.95亿人扩大到2017年的4.25亿人,占就业总人数的54.7%;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7年农民工总数达到2.87亿人,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城乡就业格局经历了历史性转折。2014年,城镇就业人数首次超过农村。
从三种产业结构来看,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第一个吸纳就业的主体。1978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70.5%,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17.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12.2%。2017年,这三个数字分别为27%、28.1%和44.9%。第三产业主导的“倒金字塔”就业结构进一步形成。
“进入新时代,以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掀起了一轮创业创新浪潮,不仅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也创造了更多的新就业岗位和大量的新就业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吕爱红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一项调查,新经济在2016年的总就业增长中占了70%左右。
2012年—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1.5%,收入水平节节高
就业好,光数量增加还不够,质量也得提升。
“我是改革开放初期参加工作的,当时每个月工资只有几十块钱,根本不敢想象自己有一天每月能拿上万元工资。这两年,工资一年上一个台阶,日子越来越好。”湖南长沙某机械企业高级工程师郝立秋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快速增长,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46769元提高到67569元,年均名义增长11.1%。2017年更上一层楼,平均工资达74318元,比上年增加6749元,同比增长10.0%,增速比2016年加快1.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2%。
2012年—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10元提高到25974元,年均名义增长11.5%,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我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已基本同步甚至高出经济增速,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果正在惠及全体劳动者,就业的质量越来越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说。
有关专家表示,在国家一系列收入分配政策法规的规范下,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完善。
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连续几年保持在90%以上,就业保障网越织越密。
作为现代化建设生力军的农民工群体,工资遭拖欠现象一度让人揪心。2002年1月,追缴行动全面起步,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消除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从对恶意欠薪建筑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到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再到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各地不断“出实招”,探索解决欠薪的长效机制,农民工欠薪难题正得到逐步解决。
不仅是农民工,针对低收入劳动者,2004年,我国开始实施《最低工资规定》,有效地保障了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2004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平均值为386元,而到2017年,各地标准中最低的也达到了1000元,最高的上海达到了2300元,涨幅明显。2018年以来,截至6月1日,又有8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为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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