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4.1%
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最新统计核算结果显示,2024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4.1%,比2023年下降0.3个百分点,已降至2006年正式建立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
社会物流总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国民经济各方面用于社会物流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在统计环节按照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3个部分进行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越低,意味着创造单位GDP所花费的物流成本就越低。
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总体保持下降态势,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12年的18%,降至2024年的14.1%。也就是说,我国每创造100元GDP所支出的物流费用,从18元下降到14.1元。但综合来看,全社会物流成本仍有下降空间。
2024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3.5%左右。国家发展改革委方面透露,目前,该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专班,重点加强跨部门、跨地区以及重要综合性问题沟通协调。
国家物流枢纽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重要抓手。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我国新增廊坊商贸服务型、常州生产服务型等26个国家物流枢纽。
据了解,这些新增的国家物流枢纽均位于“四横五纵、两沿十廊”物流大通道和“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等重要交通节点上,其中近60%位于中西部地区,将有效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支撑保障能力。本次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后,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数量达到152个,国家物流枢纽达到229个。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牵头将6批151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重点建设名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各地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并协调有关部门在自然要素保障、投融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枢纽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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