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未来依然是电力行业主流
一、火力发电行业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火力发电量5888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占全国发电量的66.6%。截至2022年底,我国火力发电装机容量13.3亿千瓦,其中,煤电11.2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43.8%。火力发电量和装机容量均居全球首位,但占比均有所下降,显示出火力发电行业的增长放缓和结构调整的趋势。
火力发电行业的发展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火力发电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例如,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我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淘汰落后煤电产能,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规模,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提高火电灵活性和调峰能力,加强火电与可再生能源的协调配合,促进火电与热力、氢能等多能互补,提高火电综合效益。这些政策为火力发电行业的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挑战。
(2)燃料价格和供应的波动。火力发电行业的运行成本和效益与燃料价格和供应密切相关。2022年,受国内外疫情、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形势紧张,煤炭价格持续走高,导致火电企业用煤成本大幅上升,火电利润率下降。同时,我国天然气市场需求旺盛,天然气价格也出现上涨,气电企业的运行压力加大。
为平衡我国火电行业收益,保供稳价,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通过促进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增加煤炭进口等方式平衡煤炭供需水平,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并通过增加长协合同覆盖程度、严禁非理性抬价等方式推动电煤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水平,稳定电力企业用能成本。
(3)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量和装机规模均居全球首位,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成为我国新增发电量的主体。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和碳排放的降低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一方面也对火力发电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
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不确定性和波动性的特点,其大规模并网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调度安排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火力发电提供更多的调峰、备用和调频等辅助服务,同时也会挤占火力发电的市场份额和运行时间,影响火力发电的经济效益。因此,火力发电行业需要加强与可再生能源的协调配合,提高火力发电的灵活性和响应能力,实现火电与新能源的互补优势。
(4)市场竞争的加剧。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力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变,电力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这对火力发电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火力发电企业提高市场意识和竞争能力,优化运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效率质量,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火力发电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火力发电行业作为我国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火力发电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火力发电行业将实现以下目标:
(1)火力发电装机规模和结构优化。火力发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3.5亿千瓦左右,其中,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5亿千瓦左右,气电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左右,煤电装机占比降至40%以下,气电装机占比提高至6%以上。火力发电装机结构进一步优化,超超临界煤电装机占比达到75%以上,燃气轮机装机占比达到60%以上,燃气联合循环装机占比达到40%以上,燃气热电联产装机占比达到30%以上。
(2)火力发电效率和环保水平提高。火力发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以下,火力发电平均供电气耗降至2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火力发电平均供电水耗降至1.5升/千瓦时以下。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煤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强度分别降至0.35、0.35、0.01克/千瓦时以下,气电氮氧化物排放强度降至5毫克/立方米以下。火力发电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显著降低,煤电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至0.8千克/千瓦时以下,气电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至0.35千克/千瓦时以下。
(3)火力发电灵活性和调峰能力增强。火力发电机组的最低技术出力降至50%以下,最大负荷率提高至110%以上,最大调节速率提高至5%以上,最小启动时间缩短至2小时以下,最大停机时间延长至72小时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调频能力和备用能力提高,火力发电机组的调频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备用容量占比达到20%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调峰效率和经济性提高,火力发电机组的调峰煤耗和气耗降低10%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调峰收益提高20%以上。
(4)火力发电综合效益和创新能力提升。火力发电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达到5%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的市场交易占比达到50%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的多能互补和综合利用能力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热电联产占比达到40%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的氢能、碳捕集利用等新业务占比达到10%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能力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达到1%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占比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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