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通过购买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IT设备及配套设施,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园区内,建设一条锂离子动力电池产线,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基于MEB平台的锂离子动力电池,主要技术路线为叠片高镍硅碳体系的方形铝壳动力电池,产品将应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相关领域。
2、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1)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国内外受到高度关注,受政府政策大力支持,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多个部委陆续出台了《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并大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在政策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引领汽车产业转型的效果显著,并具有持续大幅发力的空间。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20.6万辆,连续五年位居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市场,但依然仅占全部汽车销量的4.68%。
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达到25%左右,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动动力电池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亦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动力电池占新能源整车生产成本的30%至40%,一直为车企关注的重点。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对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需求也急剧增加。
(2)本项目的建设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要手段
近几年,全球及中国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规模急速增长,中国市场增长速度达到了30%以上。目前,中国市场上提供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的企业虽然很多,但规模以上的国内企业还比较少,动力电池产能基数大,但优质产品产能不足,市场缺口较大,是本项目建设的背景之一。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进程加快,市场竞争格局将进一步稳定,头部企业马太效应凸显,动力电池公司需要寻求差异化竞争;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于核心竞争产品的研发量产以及与车企的深度合作,填补长尾市场。
模块化电动汽车平台(MEB)由大众汽车集团提出,是一个开放的、可以供合作伙伴共同使用的开放化平台。MEB平台作为主要为纯电动车型打造的生产平台已被广大主流品牌所认可,基于此平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将陆续上市。本项目拟投产的基于MEB平台的高镍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等产品拟在保证
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续航里程,并且按照进入国际企业供应链的标准进行建设,产品将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动力电池是汽车产业电动化发展的核心之一,未来市场空间广阔,优质的动力电池产品具备长久发展潜力,本项目将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的窗口期,加速产品升级、加强与下游客户深度合作。
3、项目的可行性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要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明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2020年3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2020年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两项优惠政策延长两年。
2017年2月,为加快提升我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工信部联装[2017]29号)的通知。
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达到25%左右。
本项目正是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充分考虑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以技术为依托实施投资计划,实现公司整体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2)本项目充分适应市场的需要,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中国未来的新能源战略将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因而,新能源产业将会得到更为重要的位置和相应配套的政策支持。而这其中,动力电池产品在新能源产业中的应用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应用领域也会越来越广泛和深入。预计2020年动力电池产量达到143GWh,市场规模突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动力电池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本项目采用三元方形技术路线,拟引入的高镍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续航能力强等优势,是提升新能源乘用车续航里程等性能的主要技术路线之一,将能够充分适应市场的需要,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3)公司具备项目执行的综合能力和条件
① 先进的理念服务于广泛的目标客户群体
公司为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价值导向,坚持面向应用产品的技术创新,深入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坚持创新为主,建立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体系,应用行业先进的设计理念,研发高能量密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长寿命的电池产品和解决方案,以期获得产品在技术上的领先、从而应对市场竞争。
公司目标客户为主流乘用车企业。目前大部分头部汽车厂均已推出纯电动车型,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对动力电池的需求也有着更个性化的要求,为公司切入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创造了机会。日前,公司已与国内数家大型车企进行了前期接洽、产品需求探讨,并将在未来继续通过参与行业论坛、专业展会等多元化的方式提升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行市场开拓。
② 研发中心的建立提供了大力支持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建立研发中心,致力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模组及pack系统方面的研发。在研发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正在建设具有领先技术水平的研发实验室、电池研发试验线、电池系统研发试验线和产品测试评价中心,以形成对高端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研发的有力支持。公司将依托研发中心的支持与技术输入,快速实现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量产制造。
③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得到有力保障
2020年4月3日,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敏雅”)与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并由其作为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的运营主体。
合资公司将在现有在建工程的基础上建设完成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及上下游企业所需的厂房、办公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优先租赁给湖南新敏雅,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故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得到有力保障。2020年4月,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拟投资73,377.4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铺底流动资金等。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实施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167,409.00万元,年均税前利润24,003.00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税后)约6.25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75%。
6、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期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1个月。
7、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30426-36-03-026255);本项目已取得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环评的批复》(祁环评[202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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