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 “十四五”是关键
1月1日,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的升级。
新年伊始,全国碳市场的新动作拉开了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大幕。“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如何推进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顺潮流大势需艰难跋涉
2019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在杭州举行,每位与会者座位上都有一张淡绿色小卡片。这是一张“个人碳中和荣誉证书”,提示主场活动在筹办、举办和收尾阶段排放的温室气体,被所购买的塞罕坝林场造林碳汇项目抵消。这项活动本身实现了碳中和,而就我国整体来说,在实现碳中和的道路上仍需艰难跋涉。
我国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是对世界的庄严承诺,也是自身发展大势使然,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战略决策。
对不少大众来说,碳中和仍是一个陌生词汇。科学界对此早已达成共识,为了不让全球气候走向灾难,本世纪末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不应超过1.5摄氏度或2摄氏度。5年前,1.5摄氏度和2摄氏度目标被写入《巴黎协定》。
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报告,若温升不超过1.5摄氏度,那么在2050年左右全球就要达到碳中和;若不超过2摄氏度,则2070年左右全球要碳中和。本世纪中叶碳中和遂成为各国制定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参考。而近年来,越来越频繁的全球自然灾害显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时间窗口在迅速收窄。
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此后的气候雄心峰会上,我国宣布了更具体的目标: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中国向世界庄重宣示提前碳达峰、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节点,展现的是国际责任,是大国担当,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现途径和有力抓手。”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潘家华说。
在气候雄心峰会上,45个国家作出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新承诺,24个国家提出了碳中和目标。由此预计,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65%、世界经济总量70%的国家都将成为“碳中和”的一员。
潘家华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国内的发展战略、发展进程高度吻合。
低碳发展有三大效益
实现碳中和愿景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要深度脱钩,这将带来巨大的经济结构性变革。破立之间,挑战与机遇并存。
以能源系统为例,一方面,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要在较短时间内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占比,需克服多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相对于2019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消费占比约15.3%,到2030年将提升至25%左右,能源系统的跃迁蕴藏着新的机遇。
生态环境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柴麒敏在与企业、地方座谈时发现,有人认为,减排就是增加企业成本,为地方发展设置“天花板”。他直言,低碳发展并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好的发展,是要倒逼不好的发展转向好的发展。
“低碳发展至少有三个效益。”柴麒敏表示,首先是环境效益。与应对气候变化同步协同,将带来大气污染治理的一系列成效。我国能源结构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化石能源燃烧不但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同时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也是当下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不仅可以减少碳排放,也从根源上降低了污染物排放。
其次是社会效益。低碳发展将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绿色就业机会。目前,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工作人员已经达到450万人左右,接近煤炭生产领域的产业工人。预计到2030年低碳领域的直接和间接就业总人数有望达到6300万人。
此外还有经济效益。“到2030年,全国低碳产业的产值预计将达到23万亿元,对GDP的贡献率将超过16%。”柴麒敏说。
如今,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上逐渐形成优势。截至2019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7.9亿千瓦,约占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的30%,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均居世界首位。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技术水平和制造规模处于世界前列。风电整机制造占全球总产量的41%。
牵住降碳源头治理“牛鼻子”
要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其实很不轻松。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我国距离实现碳达峰目标不足10年,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也仅有30年,相比西方国家压力更大、时间更紧、幅度更大,“十四五”必须迈出坚实步伐。
很多发达国家实现碳达峰是一个技术、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而我国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自我加压、主动作为,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
目前,关于达峰路径存在两种声音:一种是“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对碳排放的控制稍松,在2030年前达到相对较高的峰值,然后开始下降;另一种是从“十四五”开始严格控制碳排放,提高政策和行动力度,在2030年前达到一个相对合理的峰值,然后开始一个先缓后急的下降。
前者下降的曲线会非常陡。在柴麒敏看来,采用“先冲高、后骤降”的减排路径,挑战大,造成的全社会经济损失也大。相对来讲,后者更为科学。
无论采用哪种路径,“十四五”将直接决定能否完成2030年前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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