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扶贫办:对269个深度贫困村共投入22.32亿元,为深度贫困村脱贫退出提供支持
1月7日,从江西省扶贫办获悉,江西省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扶持力度,2017年12月至2018年底,对269个深度贫困村共投入22.32亿元,助力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2017年12月,江西省立足贫困地区实际,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滨湖地区、深山区,以村为单位筛查确定了269个深度贫困村实施重点攻坚。这些深度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都在10%以上,集体经济薄弱、无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较差。
为了加快推进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我省出台《部分省派单位帮扶深度贫困村实施方案》,从2018年至2020年,在原有定点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52个省直单位新增一对一帮扶52个深度贫困村的任务,受帮扶的深度贫困村包括于都县6个、兴国县8个、万载县5个、铜鼓县6个、修水县6个、赣州市赣县区4个、宁都县6个、石城县2个、会昌县4个,寻乌县、遂川县、安远县、余干县、上犹县各1个。
按照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省直单位将结合深度贫困村当地实际,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保障扶贫、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方面,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项目资金重点倾斜帮扶的方式,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改善和提升帮扶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为深度贫困村脱贫退出提供支持。
为帮助深度贫困村脱贫,江西省坚持“政策、资金、项目、举措”优先倾斜支持,在对深度贫困村每村专门安排5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的基础上,从2019年提前批次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再安排每个深度贫困村250万元,通过落实整合各类资源予以支持,力争到2020年,每个深度贫困村存量和增量扶贫资金投入达1000万元。截至2018年底投入的22.32亿元资金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9.36亿元、行业部门资金2.33亿元、金融扶贫资金4.45亿元、社会扶贫资金1.58亿元。
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江西省进一步充实加强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帮扶力量,在269个深度贫困村均已安排定点帮扶单位的基础上,再从省直单位、国有企业中组织52个单位挂点帮扶贫困程度深、帮扶难度大的52个深度贫困村,其余217个深度贫困村由市县参照省里做法增加安排单位帮扶。2018年,各挂点单位帮扶深度贫困村实施各类扶贫项目5495个,完成项目5437个,完成率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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