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公告,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这意味着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重庆市住建委发布的公告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规定测算,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税率: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2、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免税面积:
1、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
2、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
3、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4、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7年,重庆市房产税起征点是逐年提高,分别为9941元/平方米、12152元/平方米、12779元/平方米、13192元/平方米和1394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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