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燃油附加费复征以来第二次上调,正式迎来“三连涨”
中国民航网10月31日消息,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上涨,依据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保持20元/人不变,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由30元/人调整至50元/人。
据了解,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建立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的联动机制,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据航空煤油价格的变动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取标准。2011年和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对燃油附加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将基础油价(燃油附加起征点)由4140元/吨上调至5000元/吨。
值得注意的是,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1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则由10元/人涨至20元/人。
据了解,这是相关部门自今年6月燃油附加费复征以来第二次上调价格,而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也正式迎来“三连涨”。
据携程相关负责人 介绍,携程已收到相关航空公司上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11月6日,记者在携程上查询国内航线发现:在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之外,800公里以上航段成人旅客燃油附加费已由30元调整为50元。对此,携程也已在支付“明细”中进行标注。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11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1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称。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运输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晓津表示,基础油价上调意味着油价上涨成本更多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消化承担,相应降低了燃油附加收取标准。自2015年2月至2018年5月,由于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未达到征收标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降为0元/人。今年6月1日起,随着国际油价逐步上涨,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自2018年6月1日起恢复收取,经测算标准为每位旅客10元;2018年10月,民航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由10元/人调整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均由10元/人调整至30元/人;2018年11月民航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6218元/吨,根据联动机制,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保持20元/人不变,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由30元/人调整至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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