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金额逾74亿元
生态环境部28日通报的各地2018年1-7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显示,今年前7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91770份,罚没款金额为74.6834亿元。环境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有江苏、广东、河北、山东四省。其中,江苏省罚没款金额为11.7418亿元。
通报显示,1-7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石家庄市、广州市、东莞市、苏州市、深圳市、潍坊市、邯郸市、成都市、佛山市、南京市;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徐州市、深圳市、苏州市、石家庄市、无锡市、昆明市、南通市、广州市、唐山市、东莞市。
1-7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区)为:潍坊寿光市、天津市武清区、广州市白云区、佛山市顺德区、烟台市莱州市、石家庄晋州市、苏州市吴江区、深圳市宝安区、石家庄市藁城区、北京市大兴区。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县(区)为:深圳市宝安区、佛山市顺德区、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官渡区、常州市武进区、上海市奉贤区、呼和浩特新城区、上海市宝山区、泰州市泰兴市、重庆市沙坪坝区。
生态环境部透露,2018年1月至7月,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26件,罚款金额达7.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查封、扣押案件1232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7%;限产、停产案件4411件;移送行政拘留4440起。
其中,适用配套办法办理案件数量较多的省份为江苏、广东、安徽、浙江、陕西、福建六省,案件数量上升明显的为江苏、河北、广东、广西四省区。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台州、广州、无锡、徐州区、吕梁、西安、泰州、苏州、常州、泉州。
《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显示,2018年1-7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等五类案件总数为23335件,比去年同期(20631)增长13.1%。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26件,比去年同期(622)减少15.4%,罚款金额达7.69196亿元,比去年同期(7.61346亿元)增长1%;查封、扣押案件12329件,比去年同期(9020件)增长36.7%;限产、停产案件4411件,比去年同期(4720)减少6.5%;移送行政拘留4440起,比去年同期(4715)减少5.8%;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29件,比去年同期(1554)增长4.8%。
《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多的为江苏、广东、安徽、浙江、陕西、福建六省,案件数量上升明显的为江苏、河北、广东、广西四省。
生态环境部指出,截至7月底,全国所有地市均有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的案件。其中,1月至7月,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区)为:广州白云区、吕梁市交城县、吕梁市文水县、西安市鄠邑区、深圳市龙华新区、常州市武进区、合肥市庐阳区、徐州市新沂市、泉州晋江市、阜阳市临泉县。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