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250,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62,564.71 万元。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实施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 A 区,实施主体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型海上风电设备研发生产基地,主要包括大型海上风机的研发制造、海上风机叶片设备制造及电气设备制造基地,试验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建设背景
海上风电具有发电量高、单机装机容量大、机组运行稳定、适合大规模开发等优点,成为全球电场建设的新趋势。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有望在 2030 年达到 100GW。我国海岸线狭长,海上风电资源丰富,随着海上风电抗台风、稳定性等方面技术不断进步,在政策助力下,海上风电迎来快速增长,成为风电行业发展的重要增量,市场空间极其广阔。在风电平价上网政策背景下,由于大功率风机具备综合成本低、风能转化效率高等特点,风机大型化已成为海上风电的重要发展趋势,海上大型风机设备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2)项目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海上大型风机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基地,其中包括 12-15MW 级海上风电机组开发,预计投产后每年生产海上大型风机整机设备 300 套,有利于满足东南沿海地区大型海上风机市场需求、提高公司海上大型风机市场份额,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海上大风机战略方向,具备较强的必要性。
(3)项目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海上风电发展。2018 年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 年)(修编)》,明确了广东省海上风电建设装机目标:到 2020 年底,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 1,200 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 2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 3,000 万千瓦。
本项目的建设将丰富公司海上风机产品序列、扩大海上风机设备产能,提高公司海上大型风机市场份额,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要求,具备较高的可行性。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合计(万元) 占投资比例
建安工程费 40,000.00 16.00%
技术和设备费用 135,000.00 54.00%
土地购置费 5,000.00 2.00%
流动资金 70,000.00 28.00%
合计 250,000.00 100.00%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8.42%,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05 年,经济效益良好。
5、项目核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及环评手续,本项目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相应的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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