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产业趋势 2023-10-23 06:06:39 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在经营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并达到规定的增值税销售收入标准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对于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下面就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一、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至有效期满止,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最直接和最大幅度的税收优惠,相比一般企业25%的税率,可以节省40%的所得税负担。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如果按照一般企业25%的税率计算,应缴纳所得税250万元;如果按照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缴纳所得税150万元,节省了100万元。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一政策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激励措施。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为500万元,并形成无形资产,在按规定据实扣除500万元后,还可以再按照500万元×100%=500万元在税前加计扣除;同时还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500万元×200%=1000万元在税前摊销。这样一来,该企业2023年度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00万元。
三、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这一政策是为了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资金困难,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发生亏损100万元,按照原规定只能结转5年,即到2023年度止;按照现行政策可以结转10年,即到2028年度止。这样可以给该企业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调整经营策略,实现盈利。
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服务行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服务,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是为了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向其他企业提供了100万元的技术转让服务和200万元的技术开发服务,按照原规定应缴纳增值税34万元(100万元×6%+200万元×11%);按照现行政策可以免征增值税,节省了34万元。
综上所述,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成本,提高其创新效益,激发其创新活力,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至有效期满止,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最直接和最大幅度的税收优惠,相比一般企业25%的税率,可以节省40%的所得税负担。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如果按照一般企业25%的税率计算,应缴纳所得税250万元;如果按照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缴纳所得税150万元,节省了100万元。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一政策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激励措施。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为500万元,并形成无形资产,在按规定据实扣除500万元后,还可以再按照500万元×100%=500万元在税前加计扣除;同时还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500万元×200%=1000万元在税前摊销。这样一来,该企业2023年度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00万元。
三、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这一政策是为了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资金困难,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发生亏损100万元,按照原规定只能结转5年,即到2023年度止;按照现行政策可以结转10年,即到2028年度止。这样可以给该企业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调整经营策略,实现盈利。
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服务行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服务,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是为了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向其他企业提供了100万元的技术转让服务和200万元的技术开发服务,按照原规定应缴纳增值税34万元(100万元×6%+200万元×11%);按照现行政策可以免征增值税,节省了34万元。
综上所述,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成本,提高其创新效益,激发其创新活力,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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