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1、本项目概况
( 1 )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漳州中雁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雁”)。漳州中雁成立于 2015 年 07 月 29 日,地址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由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70%,福建中雁生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0%共同投资组建。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 BOT 模式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48,382.05 万元,其中包括:工程费用 40,456.0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721.19 万元,预备费 2,258.86 万元,建设期利息 808.5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37.46 万元。
本项目将配置 2 台处理能力为 500t/d 的机械炉排炉,合计处理规模为 1,000t/d,焚烧后产生的余热将用于发电。根据垃圾热值,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最大上网电量约 1.089× 108kWh 。
(2)项目实施的背景
1 )漳州南部地区垃圾处理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漳州南部地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一方面,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大潮,城镇居民数量快速增长,城市化的比例大幅度提高,生活垃圾清运范围由原来的市区逐步发展到市城各乡镇;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收运量随之大幅度上升。
漳州南部地区包括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常山开发区三县一区。目前漳州南部地区的生活垃圾主要采用垃圾填埋方式进行处理。虽然垃圾填埋技术相对简便、处理费用低,但同时也消耗大量土地资源。随着各地垃圾量的快速增长,各地的填埋场已经无法满足垃圾的处理需求,并且由于垃圾填埋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存在传播细菌、病毒,重金属污染等隐患。垃圾填埋处理方式已经不可持续。
2)漳州南部地区人口及垃圾产量预测
根据《福建省小城镇垃圾处理工程技术指南》,省内乡镇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绝大部分为 0.57-1.33kg/p.d;集镇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小城市相当,在 0.6-1.2kg/p.d 之间;农村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略低,约在 0.5-0.8kg/p.d 之间。
2、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根据本项目的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主要评价指标为: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6.7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17.25 年,项目的盈利能力符合评价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该项目实施后,能为瀚蓝环境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3、项目涉及的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经取得《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漳发改审【2017】 18 号),漳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漳州中雁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漳环审 【2017】 14 号)。
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已取得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50622201891002 号),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闽(2018)常山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002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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