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药企查账意在推进医改
2019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14个监管局和31个财政厅(局)将在6月到7月针对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共同随机抽取了77户医药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企遵守会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情况,包括药企费用、成本、收入的真实性。
本次检查应为自上而下推动,政治定位较高。每年财政部都会例行性针对部分行业进行查账,今年轮到医药,并非极其具有针对性,但我们判断此次事件亦有别的原因:本次检查一方面是针对前段时间爆发康美等医药公司会计造假事件,对医药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核查,以规范行业;另一方面,是医保局推动药品带量采购试点下,对医药企业药品成本、利润、费用等情况的再次摸底,为综合治理高药价虚高积累资料。同时,我们看到此次财政部参与,这充分反映了自上而下推动带量采购的态度,政治定位较高。
财政部本次检查可能针对推进4+7带量采购表态。此前,14省医药行业协会联名向国家医保局上书,质疑“最低价中标”、“独家中标”及名为“议价”实为“唯低价是取”的竞标模式,引发企业之间的非理性甚至恶性竞争,建议国家医保局审慎推进新一轮药品集采试点工作。
穿透式监管实施力度有待观察,无需过度担忧对行业整体影响。本次检查对费用、成本和收入的真实性做了明确的要求,并提出延伸检查相关代理、咨询、会议等机构,甚至是医院。我们认为,部分企业在费用处理上的不规范是医药行业客观存在的“潜规则”,本次检查的主要目的还是摸清企业情况,为药品带量采购和医改下一步推进做准备。当前阶段,财政部检查实施力度及未来可能存在的处罚力度尚有待观察,为保证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判断,采取激进执行的可能性较小,引发行业性的大事件的可能性较小,无需过度担忧。
6月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天津、河北省邯郸市等30个城市作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全面试点开启,DRGS付费模式有望在2021年正式落地,但全面执行尚需较长时间。本次试点的30个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以及其他26个省会或重点城市,试点在全国范围开启。按照规划,试点城市将在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DRGS落地细则较为复杂,成熟发达国家都走了10~20年的路,因此我们判断全面执行DRGS尚需较长时间。
DRGS付费模式将倒逼医院转向高质量管理运营之路。我们判断国家推动DRGS模式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无效支出。采取DRGS付费模式将迫使医院由片面追求收入增长的粗放式发展转向在保证医疗质量前提下控制医疗成本,减少医疗费用,高质量管理之路。DRGS付费模式可能对高单价、治疗效果不突出、可替代性强的药品及生产企业产生冲击。
DRGS付费信息系统成为潜在机会。本次通知的具体要求中明确各城市要健全DRGS付费的信息系统,处理好与试点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确保试点医疗机构与医保支付系统的顺畅对接。预计大部分试点城市将在2019年全面启动DRGS付费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参与DRGS标准及基础信息化建设的公司将受益(主要为计算机行业标的,医药行业中包括国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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