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政策:明确职业教育定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职业教育的定位和意义、发展目标和规划、鼓励措施等进行了说明。以下我们就部分核心要点进行总结和解读。
评论:
明确职业教育的定位和重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方案》指出,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我们认为,文件明确提出区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顺应时代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更加合理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指导依据。职业教育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利好港股上市的高教公司。《方案》的发布,短期有助于消除市场担忧、提振信心;长期将从招生、办学、社会认可度提升、发展机遇增多等多个角度,积极而深刻地影响整个行业和相关公司。
政府角色转变,社会力量更多参与办学
《方案》指出,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简政放权。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我们认为,这体现出国家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态度。国家鼓励发展包括股份制在内的职业院校,对教育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上市现状亦有间接认可。相关教育公司旗下学校均为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职业教育范畴,因此其办学的持续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明确,有助于消除市场此前对政府可能限制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担忧。
鼓励科学先进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和支持力度校企合作,加强学生实践实训
《方案》提出,要全面加强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促进产教融合的校企“双元”育人,对优秀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我们认为,文件中提倡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民办高教上市公司的学校中均有成功的实践经验。例如,新高教的云南工商学院几年前便已经引入《方案》中提到的“双元”人才培养模式,将德国先进体系同当地实际情况有效结合,取得良好的效果,并能够向集团内部其他学校推广。上市公司普遍重视学生实践实训和校企合作,同众多优质企业持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政府鼓励相关的先进人才培养机制和办学模式,有望为龙头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良好的生存环境。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职业教育将更加“职业”
《方案》提出,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生中招聘。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我们认为,相关要求短期内可能会略微增加上市公司人才招聘的难度和成本,但长期影响仍然积极。教师队伍水平的提高和国家到地方对职业教育的持续大力推广鼓励,将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和办学质量。上市的高教公司旗下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是大势所趋。营利性学校未来可以根据提供的教育质量、需求、客户消费能力/意愿、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自主定价、平抑成本。并且,新增的合作项目亦能为教师提供一定收入来源。更加职业的职业教育有望长期利好拥有优秀师资、办学质量高、口碑好的头部公司。
多项鼓励措施惠及办学者和上学者
《方案》提出,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残疾人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地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方案》还提出,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我们认为,文件对如何从资金方面给予职业学校大力支持做出明确指导,有利于减轻办学负担,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职业教育事业,惠及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群。我们在多篇高教公司个股深度报告中曾分析,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升的重点区域在中西部,突破口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案》中相关表述初步印证了我们相关判断。
当前港股高教公司的收入结构中,在职人员培训的比例很小。《方案》要求职业院校更多承担面向社会成员的培训责任,未来在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多该部分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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