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PPP条例有望出台,将会解决社会资本不敢投的问题,增强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着力推进PPP立法工作。种种迹象显示,PPP立法正在加快,今年年底前PPP条例有望出台。
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在配合司法部抓紧起草PPP条例,争取尽快出台,从而为PPP的规范有序发展保驾护航。11月23日,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表示,现在PPP立法大家非常关心,目前按照既定工作思路计划,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力争在年底前出台。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立法,争取完成任务。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PPP立法对加强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共同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将会解决社会资本不敢投的问题,会进一步增强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
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PPP立法将为PPP市场提供高层级的规范性指引,为PPP模式的稳定、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张依群建议,PPP立法的调整范围要明确清晰,真正让基层能够可依照、可执行;PPP立法要还原初衷,真正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的建设;PPP的审批流程要规范、标准要统一,管理要简化,简化繁琐无效的评估评价过程,审查的目标是真正有效而不是规避责任;防范PPP相关风险,做到项目有稳定收益、成本可覆盖,风险可控,只有这样,才能让PPP立法有意义,PPP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唐川建议,PPP立法要进一步聚焦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工作实务中,包括对参与方主体资格、社会资本方确定方式、投融资工作内容、项目公司职能、项目资本金要求、会计处理规定、适用的税收政策、股权变更规则等环节,以及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建设期、运营期的考核模块和基于绩效考核的奖惩措施的确定。同时,对地方政府、地方财政、项目的地方主管部门的职能也需进一步明确。
唐川表示,PPP立法不仅要关注法律合规性、财务合规性、财政合规性、立项必要性等基本问题,也要从项目的运营模式、市场化收益模式的创新等方面给予一定空间,完善政策对市场化创新的保障,使PPP项目能够依托市场,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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