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9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9%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2019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9%;食品价格上涨0.9%,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7%。
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1%;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0%。其主要运行特点:一是鲜菜和鲜瓜果价格受持续降雨叠加春节需求增加影响,分别上涨14.9%和 7.5%;二是旅游和交通费价格受旅游旺季影响,分别上涨10.4%和2.3%;三是车辆修理与保养和家庭服务价格受春节人工成本费用上涨影响,分别上涨8.1%和3.3%;四是水产品价格受冬季养殖及捕捞产量减少叠加春节需求增加影响,上涨6.6%。
2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居住价格分别上涨5.2%、2.5%、2.3%、2.2%、1.8%、1.1%;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9%。
2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全部上涨。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1%、1.3%、0.7%、0.7%、0.3%、0.1%、0.1%。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2019年2月浙江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4%,降幅较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下降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1.5%,环比下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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