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促进47.58万城镇人口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
2018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0.5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89%;区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9.83%;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2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1%,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三项指标均创新高。
记者10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8年,新疆通过企业吸纳就业、就业扶贫等措施,促进47.58万城镇人口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其中,针对城镇就业困难群体,新疆持续推进常态化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和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工作,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等措施,帮助5.24万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1%。
与此同时,2018年新疆力推就业扶贫,实施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3年10万人就业扶贫规划,帮助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7.5万人,稳定就业率92%。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新疆通过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力度,自主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举办创客训练营等方式,新增创业人数9.44万人,带动就业20.37万人。多举措促进未就业大学生就业也是2018年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新疆实行全员实名动态管理,通过“精准”定位,使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89.83%。
2018年,新疆加大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村村级平台建设力度,全疆已经建立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站8138个,占全疆行政村总数的85.1%,其中:南疆四地州4422个,占南疆四地州行政村总数的75.7%。
自治区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热合满江·达吾提说,2018年,自治区通过完善落实就业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就业扶贫、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稳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全力推进就业工作,自治区就业局势稳中有升、积极向好,稳就业促进了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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