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899笔、金额10.28亿元
沂南县是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自2015年底试点至今,沂南县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899笔、金额10.28亿元,未发生任何不良贷款。
针对农地抵押贷款存在鉴证难、定价难、处置难等问题,沂南县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风险防范分担等系列改革,建立政银担协同支农的推进机制,创新实施“风险基金+经营权收储”运行模式,打消了金融机构的顾虑。
沂南县政府出台了《沂南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设立了1000万元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池,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并根据使用情况随时予以补充,县财政按放款额的10%分次存入承办银行;通过创新第三方担保方式,引入财政资金支持,在2%的标准以内,由县财政以购买服务方式全额承担担保费率。风险基金将对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或贷款银行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而对抵押资产进行处置后产生的损失部分,按损失金额的1/3给予补偿。一旦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经抵押权人和收储公司协商一致,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收储公司通过挂牌流转等方式进行处置,收储公司依处置收入、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收取委托费用。收储公司处置取得的收入,首先支付委托费用及偿还代付,剩余部分交抵押权人,超出贷款本息部分归还借款人。
针对抵押资产变现难、处置难,沂南实施风险多方共担、处置共同运行机制。“一旦发生抵押资产无法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如果短期内无法做到有效处置,单靠政府风险基金提供的1/3补偿保障明显不够。对此,沂南先后引入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山东德宇、临沂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智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担保和保险公司,建立风险多方分担机制。”据沂南县委农工办副主任周中军介绍,“在抵押物处置上,沂南县在充分发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储公司龙头作用的同时,还调动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主体和地方政府等的积极性。”
沂南县还采用“信用培植+普惠金融”模式,完善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约束熔断机制,对守信者优先配置各种资源和支持政策,对村中有3户以上逾期不还的,该村暂停放款;对乡镇出现3个以上暂停放款村的,该乡镇暂停放款,直到收缴后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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