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成为支持经济增长的硬实力
产业趋势 2018-07-29 16:17:00 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
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互联网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创新引领者。但随着中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应如何告别野蛮成长、建立健康有序的发展格局?互联网的生态体系如何建立融合共生、协同发展的机制,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如何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避免落入泡沫投机的陷阱?这些引发业界思考的问题,也是日前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会数字经济协同共治论坛与会嘉宾的探讨热点。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零售额已超过7万亿,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长贡献率达到了37%。以网络零售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日益成为支持经济增长的“硬实力”,但与此同时,行业的协同发展与治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黄晋认为,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法律约束,法律监管过程也面临很多问题。互联网平台的竞争往往是赢者通吃,获得市场支配地位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思考如何避免利用自身的支配地位妨害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一定是负面的,只是借垄断地位而获取不正当利益是不被允许的。由于互联网平台大多提供免费服务,常规的反垄断认定方法,如价格判断,已不足以规范竞争行为,这就对立法与执法提出新的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也认为,目前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在根本意义上重塑了巨大的市场权力中心,平台经济经营者对行业监管的态度,以及与监管者建立怎样的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模式至关重要。薛军指出,电子商务立法对于数字经济规范发展会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特别强调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目前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尽早出台。针对数字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已经在电子商务法中得到解决。
对于电子商务法的制定与出台,京东集团副总裁曲越川深表期待。他认为,电子商务法将大大提升中国电子商务和互联网行业的规范性,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数字经济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处长白海龙介绍,在促进协同共治方面,商务部以电商平台作为抓手,通过规范交易规则的制定程序,让交易相关各方充分参与到规则制定中来,保证他们充分的发言权。同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尽可能使规则公平合理,较好地遏制了平台为片面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消费者与商家权益的问题。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围绕生态共建、协同共治,加强顶层设计,为企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主任王耀则指出,为了行业的健康成长,互联网企业应正本清源、不忘初心,更加关注品质提升,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当前,消费者再不是只关注价格,他们日益关注品质,关注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关注消费升级。电商平台应该提供更多高性价比的商品,而不是低价商品,要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服务与效率需求,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体验的需求。数字经济不应成为滋养低价、山寨的温床。”(李子晨)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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