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
近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印发,对未来三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目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如何?未来三年蓝天保卫战怎么打?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急需全力攻坚
“大气十条”实施5年来,我国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显著,三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降至58微克/立方米。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大气十条”的推进和落实,我国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大气污染防治新路。“但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居世界前列。”该负责人表示,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仅为29%,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城市、汾渭平原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超标1倍左右。特别是秋冬季,北方地区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
长期以来粗放式发展积累形成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和存在大量裸露地面的用地结构,对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构成重大挑战。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急需全力攻坚,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三年行动计划》延续“大气十条”以颗粒物浓度降低为主要目标、同时减少重污染天数的思路,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
《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指标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为重点区域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思路是,突出四个重点、优化四大结构、强化四项支撑、实现四个明显。
在工作领域上,突出四个重点。以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其中,北京是重中之重;以人民群众最为关注、超标最为严重的PM2.5作为重点指标;以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最高的秋冬季作为重点时段;以工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等大气污染源治理作为重点领域。
在任务措施上,优化四大结构。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在制度保障上,强化四个支撑。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执法督察、科技创新、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实施效果上,实现四个明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当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西北部是我国PM2.5浓度较高的区域。5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显著改善,但仍为全国平均浓度最高的区域。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65微克/立方米,仅次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同时也是全国二氧化硫浓度最高的区域,煤炭在能源消费中占比近90%,产业结构偏重、规模偏小、装备水平低,多数钢铁、焦化企业尚未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长三角区域虽然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但优良天数比例为71.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污染程度不平衡,西北部多个城市浓度水平接近京津冀部分城市。
对考核不合格地区,实施公开约谈、区域限批
环境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结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王金南说,要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推向全国,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介绍,机动车污染成为一些地方的重要污染来源,《三年行动计划》对机动车污染防治进行了系统部署。生态环境部将全面统筹“油、路、车”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机动车监督管理。
重污染天气对PM2.5浓度抬升作用明显,也降低了公众的蓝天获得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表示,《三年行动计划》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继续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继续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继续指导重点区域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措施减排比例。
《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了考核问责有关内容。明确规定要对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实施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取消生态文明相关荣誉称号,并要求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和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观点: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一定时期为中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作出了较大且积极的贡献,让我国在建国几十年经济水平跃居全球前三。但是在高强度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较大程度的破坏。
近年来,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由“又快又好转向又好又快”的发展阶段,环境保护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国家的环境保护事业主要体现在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城市化过程中带来的生活垃圾污染,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环保行业发展分析报告》从以下几个细分领域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大气污染政策
为推动经济的发展,几十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工业和制造业的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忽视了其排放物对大气产生的污染;另外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私家车保有量不断提升,工业废气加上汽车尾气使得近年来部分城市大气污染严重超标不得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017年2月17日,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以区县为单位参与排名,考核和排名结果交由干部主观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该政策的颁布有效的加强了各区环境保护力度。
(二)生活垃圾政策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城市聚集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显现。为有效的推进城市化的发展,2016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发展目标,明确规定了各省市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力度。
在此基础上,2017年3月18日,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同时相关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三)其他相关政策
2013年以来,针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及制造业发展带来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地污染问题,国家相关部门陆续颁布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等政策,有效的为细分领域的污染问题提供了处置措施,有效的加强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落实,及国家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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