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韩(惠州)产业园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吸引包括韩资在内的外资到惠州投资,惠州市不仅制定出台了《惠州市促进外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外资十条”),而且专门制定出台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韩(惠州)产业园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6月初举行的中韩产业园招商引资推介会暨“外资十条”政策说明会,分别对这两个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一、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在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方面,逐步推进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招投标。
在鼓励外商投资新项目和增资扩产方面,对外商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鼓励外资在我市设立总部企业,按照惠州市关于总部企业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对当年对我市出口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具有带动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投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支持。
在支持外资研发创新发展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给予财政资助;支持研发机构引进研发设备。
在鼓励开展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设备方面,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企业给予奖励和信贷支持。
在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备案权限由市商务部门延伸至县区商务部门实施,主动承接医疗机构、旅行社、加油站等18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在惠州口岸加快复制推广“单一窗口”应用体系,使外资企业享受便利通关服务。
在强化项目用地保障方面,对重点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物业产权分割登记和转让;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工业用地。
二、支持外籍人士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
“外资十条”提到,在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惠州企业发展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在加强人才支持力度方面,为外籍人士提供多方面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1-5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有关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以自然人身份或者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100万美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支持外籍人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医疗、保健、养老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对高层次人才给予重点支持,提供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或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的安居保障。
此外,“外资十条”还在优化重点产业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完善保障机制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
三、韩资企业投资新项目最高奖2000万元
《政策措施》提出,在鼓励韩资新项目落户方面,对在产业园新注册成立、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且依法纳税的韩资企业,从企业纳税年度起,前三年,按企业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的6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企业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的4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鼓励现有韩资企业投资新项目及增资扩产方面,对符合本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韩资企业,在本园区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超过2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超过1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市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在支持以商引商、对韩投资方面,对已入驻本园区的企业新引进韩资企业投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或赴韩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的,按照投资额的适当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本园区企业或科研院所引进韩国高端技术、稀缺人才、信息等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经国内权威知识产权机构评估作价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适当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允许韩资企业高层次人才与我市居民同等享受优惠
《政策措施》提到,在支持韩资企业研发创新方面,对新落户经省级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验室体系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在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对本园区韩资企业、科研院所等申报并授权的各类专利给予奖励,其中发明专利9000元/件、提交PCT专利申请1.2万元/件。
在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允许在本园区工作的韩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市级和有关县区 (“天鹅计划”、“恺旋人才计划”、“海纳英才计划”等)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各类政策措施。经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韩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凭“优粤卡”在社会保险、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我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就业、出入境、长期居留、永久居留、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对在本园区工作、依法纳税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5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的韩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从企业纳税年度起,可按照个人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的4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观点:“外资十条”从惠州实际出发,围绕外资企业在财税、用地、人才等方面的普遍关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条主线,从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鼓励外商投资新项目和增资扩产等十个方面提出措施。《政策措施》适用于中韩(惠州)产业园,重点对韩资新项目落户、在惠韩资企业投资新项目及增资扩产、支持以商引商、对韩投资、韩资企业研发创新、韩籍高层次人才来惠创新创业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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