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推动保险业更好服务民生、实体经济
1.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
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
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
研究探索巨灾债券。
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
发展气候保险。
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2.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
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
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
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
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
3.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
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
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
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
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持续做好大病保险服务保障。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
鼓励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
试行区域保险药械目录。
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4.健全普惠保险体系
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
扩大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
更好满足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
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
大力推广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
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
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
积极对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保障与融资需求。
探索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与金融服务方案,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发挥共保体作用,服务国家重点支持领域。
2.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
强化绿色保险顶层设计。
提升农业保险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险发展水平。
加快发展海运保险,提高海运保障能力。
研究探索国际道路运输风险分散机制。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助力培育外贸新动能。
3.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