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22项举措全面深化服贸创新发展试点
8月19日,商务部召开关于解读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专题新闻发布会。经过4年的前期探索,近期印发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标志着我国服务贸易正在朝着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的方向发展。此次推出的三个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有些在全部试点地区推进,有些仅在具备条件的部分试点地区先行探索,充分体现了试点地区错位探索、多元发展的布局特点。
《总体方案》中,从新举措的“量”看,比上一轮试点多了80余项。证券时报记者梳理了已经列明责任地区的项目,负责推进试点举措数量最多的是海南,共107项,而济南、昆明负责推进的试点举措数量为75项。其他地区负责推进的项目数量不规则地分布于这一区间。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介绍,本轮试点是在前两轮基础上的“全面深化”,重点围绕推动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改革方面,围绕服务领域审批权下放或取消、放宽市场准入等,提出16项举措,同时从促进货物、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方面,提出38项便利化举措。在开放方面,上一轮试点在法律、金融等领域推出了6项开放便利举措,新一轮试点的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运输、教育、医疗、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重点推出26项举措。创新方面,国家层面将在试点平台上大力推进数字服务、版权服务、医药研发、检验检测、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别是在数字贸易领域,重点探索数据流动与监管的创新和开放,部署了一些政策措施。
“这122项举措,有些在全部试点地区推进,有些考虑试点地区间发展基础、制度创新条件等的差异,设定在具备条件的部分试点地区先行探索,充分体现试点地区错位探索、多元发展的布局特点。”冼国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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