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股权激励机制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一招。笔者认为,只有建立起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完善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才能全面激发国有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才能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完成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国企改革目标。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支持所出资企业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激励机制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使用人才必不可少的一环。合理和完善的激励机制能够在微观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员工的个人成长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然而,一直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虽然基本都建立了员工激励机制,但激励形式相对比较单一,存在“平均主义”倾向,缺乏系统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与现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要求并不相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要深化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推动相关改革走深走实。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强身健体,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笔者认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要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起到表率作用,要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起到表率作用。而建立完善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正是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发挥其改革表率作用的重要基础。
一方面,国有企业混改要实现预期目标,就要进行市场化改革,而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完善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机制,只有通过股权激励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共享及风险共担,才能真正推动管理层及员工释放经营动力,使国有企业对市场反应更加灵敏,更加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这样才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是经济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日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无论是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还是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都离不开国有资本的参与和推动。在这方面,只有形成市场化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薪酬体系,建立起针对高管人员、科研人员和技术骨干等群体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才能全面调动国有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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