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关于上报〈原州区“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原发改发〔2019〕25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9-640402-44-01-000728)。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固原市原州区“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保障光伏扶贫效果,实现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拉动原州区农村人口就业,推动原州区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据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原州区“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825号),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政办发〔2019〕8号)等文件,同意实施固原市原州区“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
二、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官厅镇后川村、头营镇大北山村,河川乡明川村、寨科乡东淌村、炭山乡南坪村。具体选址由你局会同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各村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光伏项目用地的相关要求确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光伏扶贫对象为原州区4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7354户贫困户。项目计划采用联建方式,以乡镇为单位分5个集中点建设41个村级电站,总建设规模19.79兆瓦。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3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53514块,组串式逆变器281台,10kV箱式变压器41台,敷设电缆340公里,站区内布置砂砾检修道路及硬化场地28800平方米,铁丝网围墙7.2公里。项目采取“农光互补”形式建设并接入公共电网,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各乡镇和各建档立卡贫困村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一)官厅镇后川村集中点建设规模4.081兆瓦,包括后川村497千瓦、程儿山村497千瓦、高庄村301千瓦、官厅村497千瓦、刘店村497千瓦、庙台村497千瓦、石庄村497千瓦、薛庄村301千瓦、阳洼村497千瓦等9个村级电站。
(二)头营镇大北山村集中点建设规模2.387兆瓦,包括大北山村497千瓦、冯洼村497千瓦、坪乐村497千瓦、杨河村497千瓦、张崖村399千瓦等5个村级电站。
(三)河川乡明川村集中点建设规模4.97兆瓦,包括明川村497千瓦、康沟村497千瓦、海坪村497千瓦、黄河村497千瓦、骆驼河村497千瓦、母家沟村497千瓦、上黄村497千瓦、上坪村497千瓦、上台村497千瓦、寨洼村497千瓦等10个村级电站。
(四)寨科乡东淌村集中点建设规模4.872兆瓦,包括东淌村497千瓦、北淌村497千瓦、蔡川村497千瓦、大台村497千瓦、李岔村497千瓦、刘沟村497千瓦、马渠村399千瓦、湾掌村497千瓦、新淌村497千瓦、中川村497千瓦等10个村级电站。
(五)炭山乡南坪村集中点建设规模3.479兆瓦,包括南坪村497千瓦、古湾村497千瓦、石湾村497千瓦、炭山村497千瓦、新山村497千瓦、阳洼村497千瓦、张套村497千瓦等7个村级电站。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
五、招标方式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661万元。
资金来源:由你局按照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资金承诺函》(原政函〔2018〕144号)确定的资金来源方式筹措。
请你局接此批复后,按法定程序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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