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动全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这份《实施意见》结合了国家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也回应了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和民营企业诉求,旨在推出“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举措。
据悉,《实施意见》将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给予“真金白银”奖补。比如,民营企业全额投资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在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工艺美术、会展、创意设计和旅游业等各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不畅、外向度亟待提升、市场主体较弱、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依然是制约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瓶颈。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从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市场拓展、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优化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提出了举措,着力从减政放权、资金支持、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为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的服务,以促进全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业界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将从政策供给层面进一步夯实四川全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培育文化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按照“惠企、利企、便企”的原则,《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市场准入、降低成本、财政金融、服务保障等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问题,精准设计奖补措施。其中明确,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新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并给予奖补;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开展四川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民营企业,每家最高可获奖励40万元;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进行文化旅游创新创业的,在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上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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