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重点扶持工业软件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发展工业软件园区
日前,省工信厅出台《关于加快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重点扶持工业软件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发展工业软件园区,引导软件企业面向工业企业提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支持先进制造企业输出领先的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培育壮大工业软件企业主体;通过资金补助等形式,支持工业企业通过主辅分离、投资入股、自主创新等多种形式发展工业软件,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大力推广和应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的首版次工业软件,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参与省外公开招标,对省内工业企业选用省内工业软件或自行研发工业应用软件进行改造升级的予以补助;重点培育安全可靠的工业互联网App、通用工业App和企业专用工业App,支持优秀工业App及应用解决方案在行业内的推广应用。
《意见》提出,推广和应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的首版次工业软件,“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属于国内首版次的工业软件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属于省内首版次工业软件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意见》,从2019年至2021年,每年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加快工业软件发展。
支持保险公司为软件企业创新险种,扩大保险范围,降低首版次软件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初期市场瓶颈和用户风险,开发推广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险,投保的软件产品或系统在交付验收使用后由于质量缺陷产生的相关损失和软件系统本身的修复、检测费用,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赔付。每个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险按其本年度实际支出保费的25%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年度最高保险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我省有条件的地区与国内知名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合作,为软件企业缓解融资难、缺少固定资产抵押问题,对于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为软件企业出具的评估报告,在金融机构融资和贷款抵押、软件知识产权交易以及企业间并购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评估,给予软件企业50%评估费用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此外,《通知》还从完善工业软件的人才和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加强统筹协调与分工合作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为我省工业软件行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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