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向基层倾斜财力,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近日,辽宁省印发《关于财政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突出乡村绿色发展导向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财政支持举措。
记者了解到,辽宁将重点向基层倾斜财力,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在聚焦短板弱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兴旺方面,我省将统筹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金融保险财政政策,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同时,辽宁将完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结果导向、事后奖补”机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支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为了突出绿色导向,支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我省将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完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结果导向、事后奖补”机制,支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辽宁将统筹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重点,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政策,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我省还注重科教引领,将围绕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打造惠民工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促进乡村文化和人才振兴。
此外,我省还将坚持共享发展,支持提高农民生活富裕水平。全省将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脱贫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政策,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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