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日前,《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立法过程和本市非遗保护的经验做法。
据了解,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全市已普查非遗资源1.2万余项,其中昆曲、京剧等11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相声、抖空竹等126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北京评书、京绣等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73项,北京面人、拉洋片等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09项。
1月1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在向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关于《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说明时指出,作为特大城市,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非遗所依存的人文和自然生态环境更易受到影响和破坏;人口快速流动,信息获取渠道极大丰富,一些非遗受众持续减少;生活成本高,传承缺乏场地,学徒收入低,“没人、没钱、没销路”是传承人普遍面临的问题。《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着力加大扶持力度,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据了解,以往一个非遗项目只能有一个代表性传承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集体项目的传承推广。此次“非遗条例”打破僵局,首次明确规定团体也可以作为传承人,目前全市325家项目保护单位因此首次获得了“传承人”身份,意义深远。对积极履行项目保护职责的企事业单位,将给予资金支持。
即将实施的条例还从多方面解决传承人当下面临的一些困难。比如,北京市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为代表性项目的保存、研究、宣传、展示、交流等提供场所。据北京市文旅局副局长庞微介绍:“今年,我们将积极推动更多非遗项目落地展示,比如建设城市副中心北京非遗展示空间,目前类似的展示空间已经在东西城区落户。朝阳区、石景山区也正在筹建一批传承人工作室和展示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非遗传承的方式也不再是传统的收徒传艺模式。北京市将通过现代教育体系拓展传承方式,比如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间的贯通培养项目中增加非遗相关专业。这些专业还将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我们也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建立工作室等,尽最大可能扩大传承面,促使非遗传承方式与现代生活方式更好地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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