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实施普查年度(即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0年1月开始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10日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家将于2019年底实施普查年度(即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0年1月开始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国数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基本衔接。
据了解,自1985年我国建立核算制度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采取分级核算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各省区市统计局核算本地区生产总值。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后,国家统计局将领导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各省区市统计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规范统一核算工作流程,进行统一核算,核算结果统一发布。
专家分析,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对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相衔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等,具有重要意义。
宁吉喆介绍,目前,改革已进入实施的关键阶段。要修订完善实施方案,为统一核算提供过渡期和适应期。完善统一核算方法,确保可操作性、地区之间的可比性以及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
宁吉喆还表示,2019年,要加快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指标为基础,适当充实反映发展综合质量效益和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的统计指标。同时,扎实推进统计调查监测,更好把握经济发展周期、政策方向和趋势变化,及时反映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成长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此外,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完善新动能统计体系,加强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测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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