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州市拓展发展空间保障工业用地需求若干措施》发布
日前,《郑州市拓展发展空间保障工业用地需求若干措施》发布,提出优化工业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流程,畅通信息渠道,构建各部门之间衔接紧凑、沟通顺畅的工业项目用地保障新机制,实现保障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质量最优。
郑州市提出,要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工业用地统筹管理,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努力为工业用地留足发展空间。到2020年,全市区域内工业用地新增规模不少于15万亩。
郑州市要求,强化规划布局管理,在项目入驻前,提前介入,积极引导项目在产业集聚区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对于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通过规划局部调整满足用地需要。整合用地空间,将零散分布的用地空间,通过规划局部调整优先调入产业集聚区内,提高土地利用率。
郑州市明确,要优先配置用地指标,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工业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六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郑州高新区要将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3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协调落实,做到应保尽保。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多渠道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郑州市强调,要多措并举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力度。各县(市)区要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抓好工业用地的超前储备;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鼓励实行工业弹性出让政策;支持土地多功能使用,鼓励工业用地原址升级改造,解决工业用地未供即用问题,规范工业项目不动产确权登记;建立工业用地服务保障制度、工业项目用地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共同推进工业项目落地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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