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连续跃上新台阶,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清洁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特别是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突出,已严重制约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行动计划,2018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88%(力争达到90%以上),弃风率低于12%(力争控制在10%以内);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确保弃风、弃光电量比2017年进一步下降;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大部分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2019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弃风率低于10%(力争控制在8%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基本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2020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中核、中广核、中国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用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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