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部门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在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市场资源设立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产业基金,着力培育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完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开发更多适合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需求。
《指导意见》从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兴就业机会、持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不断完善政策法律体系四个方面,提出要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拓展就业新空间;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带动更多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厚植就业增长沃土;强化数字人才教育和数字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做大做强服务孵化平台,促进数字经济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措施。
与之呼应的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合作协议,计划在未来5年内投入1000亿元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新型智慧城市等领域建设,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助力数字经济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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