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近日,省发改委公示了《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光伏、风电、生物质、储能等能源形式的15个示范项目在列,其中光伏申报规模为3.606吉瓦,安排并网规模1.656吉瓦;风电、光热、储能的申报规模和并网规模分别为1.056吉瓦、0.15吉瓦和0.1965吉瓦。
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来,一大批可再生能源项目在我市相继落地,示范效应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提高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今年7月19日,市政府发布《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筛选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及示范区2020年规划目标,开展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工作,成功获选的项目将列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2018—2020年新建项目,经过申报、筛选、复核后,15个示范项目成功入选。
据悉,本次公示的15个示范项目分别为: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张北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扶贫);智慧能源产业循环综合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基于多元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项目;特变电工沽源县400兆瓦光伏+示范项目一期100兆瓦、二期100兆瓦、三期200兆瓦;康保牧场复兴及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一期100兆瓦、二期100兆瓦;张家口新能源研发验证认证中心项目;张北县500兆瓦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先行示范基地;张北县区域智能能源示范项目;尚义县400兆瓦新型高性能光伏发电技术应用一期100兆瓦、二期100兆瓦、三期200兆瓦;易事特康保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焰中沽源20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尚义光伏基地光伏公园100兆瓦示范项目;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其中,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张北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扶贫)、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上网电价按并网时当地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其余光伏项目按承诺电价执行,若届时承诺的上网电价高于并网电价标准,则按照最新电价政策执行。
备注:1.部分项目所安排的风电及储能、生物质、天然气和光热等建设规模是示范项目的组成部分,应同时建设、并网运行。
2.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为国家能源局先期批复的示范项目,并承担一定的扶贫任务;张北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扶贫)为光伏扶贫示范项目;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为中科院与张家口市合作的A类先导专项,且规模较小,以上三个项目光伏上网电价按并网时当地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其余光伏项目按承诺电价执行;若届时承诺的上网电价高于并网电价标准,按照最新电价政策执行。
3.列入备选计划的规模可同并网计划一并进行备案,后视张家口示范区项目整体建设情况和电网接入条件相应调整替补或安排到2020年后并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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