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商贸政策又有了哪些新改变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汇集已按现行规定公布的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和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措施等相关信息,是企业及相关从业者进行经贸活动的“政策百科全书”。
2018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继续为广大企业及经营者传递新时代的经贸政策。
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制定《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更大实效。
二、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实现优进优出,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意见》,提出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政策举措。
三、完善进出境水空运输工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3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的实施,海关总署调整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四、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针对有关事项作出公告。
五、取消不适用食糖保障措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58号
在对进口食糖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届满一年之际,商务部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取消不适用名单,对所有配额外食糖进口统一适用保障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保障措施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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