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7月31日向各金融监管局、保险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城市商业医疗险突出普惠定位,坚守商业属性,遵循保险规律,规范精准定价。
据了解,城市商业医疗险即“惠民保”是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商业运作、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商业保险,具有投保门槛低、保费低、保额高等特点。近年来,城市商业医疗险在多地落地并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通知明确城市商业医疗险应突出普惠定位。保险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城市商业医疗险产品供给,及时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责任范围,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
通知提出城市商业医疗险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保险公司自主经营,人民群众自愿投保。各公司要按照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开展业务,坚持保费收取与保障程度相适配、扩面提质与商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通知还要求城市商业医疗险规范精准定价。要遵循风险对价原则,实现差异化定价,原则上应当基于不同群体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责任分级或费率分组,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公平性和适配性。对于首次纳入保险合同的责任,应当基于历史经验数据和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方提供的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定价。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