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机器人产业扶持政策:政府引导 地方落实
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支持政策陆续出台,机器人产业在我国进入蓬勃发展期。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机器人产业规模达到近70亿美元,预计2018年将达到87.4亿美元。自2013年以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9.7%,成为全球机器人产业规模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去年我国首次突破10万台,超过13万台,同比增长68.1%。今年1至6月,工业机器人累计生产近7.4万台,同比增长23.9%。
我国始终高度重视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将推动机器人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以创新为引领,以需求为带动,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核心技术研发、产业链构建、应用领域拓展、区域集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国家扶持政策以引导为主。
国家高度重视机器人产业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从战略上做好顶层设计;科技部通过863项目对机器人相关技术研发给予扶持;工业强基工程中对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等核心零部件有所支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第二版)》中,对工业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进行了调整,并新增了对多功能破拆机器人的支持。地方政府对首台(套)产品给予采购或保费补贴,如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对用户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给予补贴;上海市、东莞市、马鞍山市等地对机器人方面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或给予单台奖励,或在企业购置首台(套)综合保险给予保费补贴,东莞市设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扶持资金。
第二,地方扶持政策重点在研发和应用。
通过扶持科研项目加速机器人技术进步。北京、深圳、天津、泉州等多地通过科研项目对机器人技术研发进行扶持,相比制造和销售环节补贴,资金数额一般不大。2015年,北京市科委等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市智能机器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开展以应用为牵引的关键技术攻关、功能部件及成套装备研发等四大重点任务。深圳市对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并在深圳实施的,专项资金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天津市设立智能机器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面向全国范围征集,补助额度为50万-200万元。泉州市出台《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8)》等政策,提出实施工业机器人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对实施单位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助。
通过事后奖补对区域内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广东省对销售、购买或租赁机器人给予事后奖补。广东省出台《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专项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计划》,一方面从2016年开始对认定的骨干企业进行资金扶持,按销售额的30%进行事后补贴;另一方面支持省内制造业企业应用省内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照机器人购置额的10%予以事后奖补。广州市出台《关于推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自2014年起连续3年,按相关规范对本地应用企业采购或租赁本市制造的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设备的,给予相关补贴。
对进行机器人技改的企业给予资金或融资租赁扶持。苏州、宁波、安徽、东莞、福建等地对企业采用包含工业机器人在内的智能装备进行技改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采用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高端智能装备,按项目设备投入总额的比例给予一定奖励。东莞等地采用融资租赁对企业技改进行扶持,设立融资租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对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进行补贴。
对生产企业产业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或贴息补助。深圳、重庆等地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产企业实施产业项目。2014年,深圳市出台《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设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资助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项目。重庆市永川区为培育龙头企业,每年筛选10户重点企业和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10户重点培育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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