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综合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3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块为南康区旭山组团M-03-02、M-04-02地块,位于章江河畔家居小镇西南角,西临东山北路、南康中学北校区,东临南康家居小镇。
1.2.4 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从项目备案至竣工交付,初步拟定周期为四年,即2019年11月~2023年10月。
1.2.5 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5栋住宅楼,根据地形特征,拟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二期均为7栋高层住宅,三期为22栋多层住宅,四期为4栋高层和5栋多层住宅,同时建设幼儿园、公共厕所、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用房、消防控制室、绿化、给排水、路面硬化、车位并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等配套构、建筑物。
本项目总占地165634.46平方米(约248.4517亩),总建筑面积47590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6439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1506.4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住宅344889平方米,商业10700平方米,幼儿园5346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物业管理1040平方米,社区用房1500平方米,养老用房68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20平方米。
项目绿地面积57972.06平方米,绿地率35%。建筑占地面积27809平方米,建筑密度16.79%,容积率2.2。设计总户数2894户,规划机动车位3826个,其中地面546个,地下3280个。
1.2.6 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1762.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853.9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49185.91万元,预备费12723.18万元。
项目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江西省房地产相关政策
(1)个人住房契税基础税率调整为3%
2015年5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契税税率作如下调整:单位或个人以购买、赠予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税适用税率为3%;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契税适用税率为4%。对于符合“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条件的购房者,原先是按4%的减半也就是2%的标准征收契税,而从6月16日之后则按3%的减半也就是1.5%的标准征收。而非普通住宅、非家庭唯一住房,原先的契税征收标准为4%,新政之后购房者也能按3%的标准缴纳。
(2)住房公积金贷款“省内一体化”
2015年6月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省内“一体化”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凡是在本省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购买住房时,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省内“一体化”政策,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购房贷款,享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待遇。
(3)住房贷款“商转公”一步到位
2015年6月18日,江西省住建厅出台“最宽松”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其中,职工无需先还清商业贷款即可实现“商转公”,新购住房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资金。缴存职工商业住房贷款符合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无需先还清商业贷款,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此外,职工新购买住房,可凭购房合同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存资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无房证明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